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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1:
《浙江农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学分类型及核定、认定部门创新创业学分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从事创新创业训练等活动取得的成果,经核定与认定后的学分。根据性质分为三类:
科技创新类学分:涵盖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术论文、专利、创业教育与实践活动等。由学生处、团委、科技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及相关学院核定。人文素质类学分: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社团活动、理论与人文竞赛、群众性文体活动及社会实践等,根据活动过程或成果获得。由团委、体军部核定。职业技能类学分:学生参加学校或认可机构组织的技能测试、职业资格培训与考证,取得成绩或证书后获得。由学生处、团委及相关学院核定。学分认定的基本规则适用对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及结业但仍在最长学习年限内的学生,参加各类项目均可认定学分。认定依据:项目立项级别与等级是学分高低的重要依据,必须以结题为认定前提。集体成果分配:集体奖项中每位参与学生均计满分;论文、项目、作品、专利等集体成果,参与学生根据项目类型分别计分。重复认定原则:同一项目成果遵循就高原则,不重复认定学分。学分认定的程序学校组织的活动:组织部门或学院提交学生考核成绩、获奖结果或证书至相应核定部门。
核定部门根据标准核定学分类型与数量,输入管理系统。
教务处认定后,学分进入成绩库。
学生可网上查询结果。
非学校组织的活动:学生通过系统提交申请,并提交佐证材料原件与复印件至学院。
学院审核材料后提交审核意见至核定部门。
核定部门根据学院意见与标准核定学分。
教务处认定后,学分进入成绩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