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认为那四名员工有错吗?错在何处?1) 四名员工的行为当然有错。
2) 错在他们自己本身就是公司网络完全的维护人员,却还利用自己的权限和内部的漏洞为自己谋取超额的利益。
2、阿里巴巴公司是否小题大做,这样处理是否过重?
1)阿里巴巴并没有小题大做。2)作为中国电子商务的领军者和集大成者,阿里巴巴的所作所为很多时候都会被放大和细究,特别是对于规则的遵守尤其会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如果阿里巴巴开了一个不好的先例,那么对阿里巴巴在电子商务领域的打击将是难以想象的。所以按照规则公正处理的做法并不过分。
3、从企业管理和伦理角度来看,此案例会引发什么样的思考?
1) 首先,阿里巴巴因违规抢月饼而开除这四名技术人员的行为没有任何原则上的问题。按照公司章程办事是企业必须遵守的准则。对于行业领袖的阿里巴巴更是如此。2) 其次,规章制度能够对人的行为起到基本的规范作用,制约人的行为,但要真正发挥每一个人的潜力,使组织中每一个成员的行为能够符合组织的目标,除了硬性的规章制度约束以外,还需要伦理道德的引导,以良好的伦理道德来激发组织成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阿里巴巴在通过硬性的规则制约员工行为的同时,适时地进行道德规范的引导有的时候会起到事半功倍,出奇有效的成果。
1.伦理中的过失条款,严格责任,和绝对责任的内容与区别?
1.过失条款是规定对过失行为引起的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如何进行赔偿处理的一种保险条款。一般不被列为除外责任条款。2. 严格责任又称“结果责任”。①英美刑法中的一种无罪过责任。即只要行为人实施了造成危害结果的行为,不论其是否有罪过,均应当追究刑事责任。3. 绝对责任,英美侵权法上的概念。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特定的禁止性义务造成侵害后果时,无论其是否具有过错,履行了何种程度的注意,依法均须承担的侵权责任。4. 严格责任并非绝对不考虑过错,而只是意味着在违约发生之后,非违约方只需证明违约方的行为已构成违约,而不必证明其主观上出于故意或过失。二是特殊侵权行为中的严格责任。在某些特殊的侵权行为中,法律规定行为人的免责事由必须证明有法定的抗辩事由的存在,以表明自己无过错。但责任尽管严格,但并非不考虑过错。从责任构成要件的角度来看,抗辩事由实际上是过错不存在的理由。因此,严格责任与侵权法中绝对不考虑过错的无过错责任是不同的。严格责任是法律责任,主要适用在产品质量责任领域,绝对责任适用的面比较分散,绝对责任仅仅只是一种“损失分担”的方式。严格责任仍考虑过错问题,绝对责任不考虑任何过错,而过失条款仅是一种保险条款,一般不被列为除外责任条款
2.公司在为了实现在异地的顺利经营,要尽量修正企业行为区适应当地文化。
片面,因为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发展,公司日益成为世界经济的掌握者,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行为就很重要,要顺利有效的实现异地经营,一方面要适应所在地的文化环境,避免文化的冲突,根据当地市场的情况加以适当调整。另一方面,又要营造建立适宜的企业文化的特点。这样在异地经营中就同时受到母国文化的作用,实现在异地的顺利经营。文化差异主要指不同地域、国家、民族在语言、价值观、教育水平等多个方面表现出来的差异,公司的经营带来很大影响。1、公司通过跨文化管理形成自己的母公司与各个子公司都要遵循的企业文化,形成员工共有的价值观念、信念、行为准则及具有相应特色的行为方式、物质表现等。2、由于公司的母公司所在国与子公司所在国之间在经营目标、市场选择、管理方式等重大问题上存在着差异。当面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不同文化同时作用时,就会造成文化上的某种差异和困惑,从而对公司的 经营与管理产生负面的影响。3、跨文化管理学科的出现是时代发展的产物,全球化经济迫使来自不同文化的个体和群体在一起工作和学习,让产品被不同习俗的人群所接受和使用。
3.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盈利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第一需要,因此在企业实际运营过程中凡是阻碍企业业绩的部分因素都应当想办法消除。
片面,因为每个企业都会出现各种各样阻碍企业业绩的因素,所以应当在企业运营中要清晰总结出这些最企业业绩的因素,每一个因素所需要的解决办法不一样,往往一个阻碍因素是由多种原因产生,或者因为一个阻碍因素而产生并发症,偶一要用科学的方法分析问题的本质,通过市场调查确立最核心和最紧要的阻碍因素,针对性系统性的解决这些阻碍因素,而不能够都消除
4.管理与伦理关系?
管理与伦理,即管理与伦理的关系。管理和伦理都是人类社会诞生以来即已存在的社会现象和社会活动,两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渗透。伦理不仅自身具有一定的管理功能,而且还规范着社会管理的方向和性质。管理强化着伦理。伦理凭藉着自身的力量严格规范着管理的行为目标和价值取向,管理也以自己的方式强化着伦理精神,组织内部成员的人伦关系需要通过某种具体的管理制度、管理方式、管理措施,形成有序协调,产生组织向心力和凝聚力。管理常常把以人伦关系为主体的伦理作为自己的工作对象、工作手段和丁作目标。管理与伦理之间还存在着一种互制关系。如管理强调纪律的严明,伦理注重人性
的和谐,这就要求管理与伦理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有效发挥其功能,从而实现互补又互制的双向渗透。
5.企业实际运营中的伦理有哪些方面的表现?
答:1,环境方面:企业对环境的伦理行为包括环境保护,以绿色产品为研究和开发的主要对象,污染治理2.员工方面:企业对员工的伦理行为包括不歧视员工,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及善待员工的其他举措3,顾客:包括提供安全的产品,提供正确的产品信息,提供售后服务,提供必要的指导以及赋予顾客自主选择的权利4.竞争对手:既有序竞争5.投资者:除了带来有吸引力的投资报酬,还要将其财务状况及时,准确地报告给投资者6.社区:社区的伦理行为,不仅为所在社区提供就业机会和创造财富,还要尽可能为所在社区做出贡献。
6.宜家对同类问题产品在不同区域的差别处理,其行为是否合理?为什么?
不合理,宜家不应该采取“双重标准”,北美地区存在的问题,在中国当然也可能发生。宜家在中国不召回同类产品,给出的理由是:“在中国销售的抽屉柜符合中国国家标准(GB/T 10357.4-2013)其中家具力学性能试验第 4 部分:柜类稳定性的标准。”这简直等于在说:只要产品符合“贵国”标准,产生样的后果就不管我的事了。如此不负责任的说法,让人既震惊且愤怒。标准或有高低,生命却无贵贱不同。中国相关标准不尽完备,并不是宜家刻意规避责任的理由。牛奶里没有三聚氰胺检测指标,并不等于可以往里头掺入三聚氰胺。自来水未含抗生素检测指标,也不等于可以漠视抗生素残留问题。任何一家有社会责任心、有生命关怀的、有职业道德的企业,都不该在这问题上犯浑。这对企业公共形象本身就是一种严重损害。宜家这么做,砸了自己的招牌,涉嫌生命歧视,是对中国消费者的严重不公。
7.导致宜家对同类问题区别对待的原因是什么?
在中国市场上,虽然也有召回的规定,但缺乏强力的管理措施作支撑,即使消费者将侵害自己利益的企业诉诸法庭,对明显有错企业的判决也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宜家在美加市场上主动召回问题产品,并不是这家企业良心发现,而是美加严格的消费者保护措施让它不得不这样做,特别是对消费者索赔的支持更是让它难以承受。宜家不召回在中国市场上的缺陷产品,正是因为中国在消费者保护上的软弱。同样的缺陷产品,宜家在美国和加拿大主动采取了召回行动,在中国就不那么“主动”,而且差别对待。我们更应该反思是否为企业召回缺陷产品建立了一个有约束力的制度环境。事实上,虽然我国有过召回先例,但缺陷产品召回的法律制度构建明显滞后。对企业和消费者来说,召回都并未成为一个深入人心的理念。
8.宜家区别对待的管理行为是否符合伦理要求?
不符合。在此事件中,因宜家“夺命抽屉柜”引发的家具稳定性标准等问题,值得引起高度重视。有关监管部门不能视若无睹,或者找理由搪塞,推卸自身责任。与此同时,对敢于以符合国标为借口、拒绝履行应尽责任的企业,同样不容放过。标准缺失是有关部门的问题,明知产品存在缺陷而不召回、改正,这是企业主观恶意的行为。对这样的企业,有关部门应加以督查处理,消费者也该用脚投票,拒绝购买其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