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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侵害对象中的八个争议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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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卷第3期 邢台学院学报 V01.24.No.3 2009年9月 J0URNAL OF XINGTAI UNIVERSITY Sept.2009 贪污罪侵害对象中的八个争议问题探讨 孟庆华,朱博瀚 (河北大学学院,河北保定071002) 摘要:贪污罪的犯罪对象除公共财物之外,还包括含有公共财物成份的“本单位财物”与混合制财物;动产与不动产 是各种财物在客观上的物质表现形态,都可属于公共财物而构成贪污罪的对象;赃物等非法财物也能成为贪污罪的对象。 关键词:贪污罪;公共财物;不动产;赃物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658(2009)03—0073一o3 根据刑法第382条、第27l条第2款、刑法第183条第2 家工作人员被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利用职务之 款、刑法第394条的规定,贪污罪的犯罪对象包括公共财物、国 便进行贪污犯罪活动,则贪污犯罪对象可以包括公共财物 有财物、本单位财物(保险金)、依法应当交公的礼物。总之, 以外的其他财物。 都表现为财物。但是,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否限于公共财物,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否定说,即贪污罪的犯罪对象不 不动产与赃物等非法财物能否成为贪污罪的对象,这些在法 应局限于公共财物,其主要理由是: 条规定中却未加明确。依笔者所见,认真探讨贪污罪的犯罪对 1.普通贪污罪的犯罪对象必须是公共财物,而刑法第 象适用范围,不仅有助于司法人员在惩处贪污犯罪分子时准 271条第2款规定的“非国有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并非 确界定贪污罪的罪与非罪,而且还会对将来立法上修改完善 限于国有单位以外的集体所有制单位。因而,其利用职务 贪污罪具有重要的参考与借鉴价值。 上的便利,非法占有的“本单位财物”,也不可能都属于公 一、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否限于公共财物问题 共财物。_3 J‘‘本单位财物”可能是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 在刑法学界,关于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否限于公共财 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专项 物问题,主要有肯定与否定两种认识观点:(1)肯定说。认 基金等公共财产(或公共财物);也可能是国有与集体、个 为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 人、外资混合而成为共有财产;还可能纯粹是私有财产。其 是贪污罪,犯该罪的,最高法定刑是死刑;但对性质近似的 有财产的性质是公有还是私有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行为即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人员或 例如在股份制企业中,判断该企业财产的性质关键是看控 其他单位的成员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最高法定刑 股权掌握在准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则该财产就具有明 仅为l5年。由此可见,若将“依照贪污罪定罪处罚”理解 显的公有制。H 混合制财物,即含有r公共财产成份的混合 为一律构成贪污罪,可能会导致某些宜定为职务侵占罪的 制经济组织的财物,指国有集体所有或其他公共财产与别 情形被定为贪污罪,不利于对被告人的保护,不利于体 的所有制或个人财产或其他经济组织形态融合而形成的一 现刑法的谦抑价值。因此,对“依照贪污罪的规定定罪处 种财产形态,它己经模糊了原来的所有制界限,不能按所有 罚”应当理解为,符合第382条规定的贪污罪构成要件的, 制形式区分其成份,这种混合制财产是贪污罪的一种 理应以贪污罪定罪处罚,不符合第382条规定的贪污罪构 的犯罪对象,它的确立意味着贪污罪的犯罪对象已由单一 成要件的,则不宜以贪污罪论处。即贪污罪的犯罪对象限 的公共财产扩大到了公私财产的范畴。_5 于公共财产。…(2)否定说。认为贪污罪的对象不仅仅限 2.从立法旨意上看,对贪污罪之所以规定最严重的法定 于公共财物。根据刑法第394条、第271条第2款、第183 刑,主要是因为它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国 条第2款等的规定,国内外公务活动中接受的应当交公的 家工作人员代表国家执行公务,非法占有公共财产,侵犯了职 礼物,含有公共财产成分的混合制经济组织的财物。以及一 务行为的廉洁性,应予以重罚,然而,国家工作人员代表国家执 些较大规模的私营经济实体的财产,均可能成为贪污罪的 行公务,即使非法占有的是私有财物,也侵犯了职务行为的廉 对象。公共财物作为贪污罪的对象,可以说是一条通则。 洁性,为什么量刑要比占有公共财产轻很多?难道说公共财产 但通则以外尚有例外规则,非公共财物作为贪污罪的对象, 的价值要比私有财产的价值大,公共财产的法律地位要高于 就是刑法关于贪污罪的许多例外规定所设立的。例如,国 私有财产吗?事实上,公共财产与私有财产应处在同等的法律 [收稿日期]2009—04—13 【作者简介]孟庆华(1959一),男,山东济南人,河北大学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主要从事刑法理论与实务 问题研究.E—mail:mengqh5959@126.tom ・73・ 孟庆华。朱博瀚:贪污罪侵害对象中的几个争议问题探讨 地位,应得到法律平等的保护,人为地破坏平等价值理念的实 冒有关证明文件的手段,瞒骗产权登记机关而达到变非法 质性要求,既不利于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保护,又不利 为合法占有不动产的目的也并非不可做到。对这种行为, 于打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 ‘贪污罪不是财产犯罪 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所为,显然应以贪污罪  ] 而是职务犯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 处罚。[廉洁性。只要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非法占有职务监管之下 2.从贪污行为的特性或者说行为的类型性特征分析考 的财物,不管财物所有权归谁,不影响贪污罪作为一种行 查,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 为的本质。” ’ 职务便利非法侵占不动产,存在现实可能性。贪污罪在客观上 二、不动产能否成为贪污罪的对象问题 是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侵吞、窃取、骗取”等非法手段侵占财 物的行为,就其中的“窃取”、“骗取”行为方式而言,与普通盗 在刑法学界,关于不动产能否成为贪污罪的对象问题, 主要有如下三种认识观点:(1)肯定说,认为公共财物中的 不动产也是贪污犯罪侵害的对象。动产与不动产是各种财 物在客观上的物质表现形态,其本质并未改变,刑法中规定 的公共财物并没有为动产,也没有将不动产排除在外, 属于公共财产的不动产自然能够成为贪污犯罪的对象。_8 (2)否定说,认为贪污罪的对象只限于动产。之所以不动 产不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是因为不动产不像动产那样可 以移动,可以被行为人所占有支配,而不动产的转移必须经 过法定的登记程序,不动产的产权非经过法定程序即通过 法定的登记程序才能对第三方产生法律效力。(3)犹豫 说,认为对不动产是否属于贪污罪的对象,不明确表态,而 是概括地规定为财物。 司法实践中,反对将不动产作为侵犯财产罪的对象的 立场,属于主流观点。相应地,将不动产排除在贪污罪的对 象之外,也是占统治地位的立场。ll 但笔者认为,不动产 与动产均可成为贪污罪的犯罪对象,其具体理由是: 1.刑法关于贪污罪对象“公共财物”的性质,并没有 “动产”的限定,这意味着在逻辑上可以将不动产置于贪污 罪的对象中去理解。根据刑法382条的规定,贪污罪的犯 罪对象是公共财物。根据刑法第91条的规定,“公共财 产”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 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以及在国家机关、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 中的私人财产。可见,刑法就382条规定的“公共财物”与 刑法第91条规定的“公共财产”的内涵和外延均未将不动 产排除在外。在司法实践中,诈骗罪、侵占罪等的犯罪对象 都包括不动产。同样贪污罪,究其犯罪行为,除利用职务上 的便和外,与诈骗犯罪等一般财产犯罪是同样的,而且因为 其有着职务便利可以利用,故其犯罪通常情况下更容易得 逞,因而公有房屋可以成为贪污罪的犯罪对象。¨ 在我 国,虽然不动产的所有权关系必须通过严格的法律手续才 可能将其固定下来。如房屋,若不提交有关财产证明经房 地产主管部门审查确认后是无法领取房屋产权证的,从而 也就难以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但通过采取伪造、涂改、假 .74・ 窃、普通诈骗中行为人事先并不持有所要秘密窃取或者骗取 的财物不同,贪污罪中的行为人实际上一般都因为其职务、职 责而对公共财物拥有支配权、调拨权、管理权,如对公有房屋行 使实际控制权,行为人完全可以在支配管理的情况下,将不动 产的所有权转归己有;就其中的“侵吞”行为方式而言,则和普 通侵占、职务侵占一样,行为人始终拥有着主管、管理、经手单 位不动产的职权。L1uj 3.在司法实践中,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 法占有不动产的行为也偶有发生,这些行为与利用职务上 的便利非法占有动产行为一样,都侵犯了国有单位的公共 财产所有权,触及刑法设立贪污罪所要保护的法益,因而有 必要将不动产纳入贪污罪的对象范围。例如,2004年3月 12日,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指控,原杭州市刑事 侦查支队正科级民警、一级警督、杭州三客实业总公司(该 支队直属企业)总经理许尚明违法侵吞了两套房改住房, 贪污房改房差价18.8万元,犯贪污罪并判处6年徒刑,以 受贿罪、贪污罪、挪用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l3 年。_】 吉林省白山市房地产管理局八道江房管所房管科 原副科长于继红利用职务之便截留公有房屋并实际占有使 用,虽未办理私有产权证,其行为已构成贪污既遂。吉林省 白山市中级人民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l0年。于 继红不服,提出上诉,被吉林省高级人民驳回。¨ 三、赃物等非法财物能否成为贪污罪的对象问题 在刑法学界,关于赃物等非法财物能否成为贪污罪的 对象问题,主要有肯定与否定两种认识观点:(1)肯定说, 认为一是受国有单位控制的非法财物未对财物丧失所有 权,行为人如利用职务便利予以侵占,应属于侵犯国有单位 财产所有权的贪污行为;二是虽然非法财物对国有单位和 行为人来说均无所有权,但行为人如利用职务便利予以侵 占,事实上也构成贪污。(2)否定说,认为违禁品是不能作 为贪污罪的犯罪对象的。贪污罪的犯罪对象可以是违禁品 的原因是违禁品具有价值性,但这一特性并不能表明它可 以成为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我们不否认毒品在医学的某些 方面具有疗效,并且有价格,病人接受治疗以后要支付相应 一 ÷ 邢台学院学报 2009年毫 期:∞ 的费用。如某医院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鸦 追缴的赃物尚未实际占有,使其所有权没有完全实现,只是 片1000克。那么,行为人韵行为构成贪污罪 显然 ’ 手期待韵状态,或者说;这部分财物的所有权处于游离状 能按照贪污罪来处罚,因为我国刑法已经将持有 定数量 态 、 财产所有权,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其主体是财产所 毒品的行为规定为毒品犯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有人堵体是财产 它的内容是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所有的 便,侵吞违禁品的,按照贪污罪处罚,未必能够更好地实现 权利和非财产所有人负有不得侵犯的义务 因此,尽管作 刑法的功利目的。违禁品本来是我们国家所禁止的,也是 为赃物所有者的国家,对尚未追缴的赃物 洧接际占有,但 有专门的法律规定的,将违禁品作为贪污罪的对象是与违 赃物所有权关系已为我国弦律所确认,国家对这部分赃物 禁品已有的相关的法律规定相矛盾的,不利于法治秩序的 享有绝对的支配权,并且排除他人非法干涉_0 稳定。[15] 一t 。 … 。 笔者赞同第一种观点肯定说的看法,即赃物等非法财参考文献: ,・. 物能够成为贪污罪的犯罪对象,其主要理由是: [ ]顾卫平,李亮・贪污警犯罪对象的l认定 J_]‘.行政 ==去, 1・违禁品具有一定的价值性。相对违禁品具有由于存 [2] : 有水_怎样认识贪污罪的对象箍围[N 人民法・ 在实际的使用范围。虽然禁止流通,但是不可否认这些物 臃辊2o05—1—5 . 。 品不仅在许可持有人之间存在交易价格,而且在禁止持有 [3]韩志成.非法占有非公有财产应定性为贪污【N].检察日 者之间也存在交易价格。绝对禁止物品在事实上也存在市 报,20o7—4一l7 . . .... 场,而且制造、生产也有成本,具有一定的物质价值是事实。 【 ]朱晓明・浅谈贪污罪的客体与犯罪对象[EB,/O.L]‘咎剑 ,、 价值。从功利的角度看,人 妻 禁璺圭 上 违禁品本不属于行为人所有,了 墨有 行为 [56]j .李大龙,-论/贪邵希.-/污罪的犯罪对象[从平等视角 行刑法关于贪 罪与职务 J]_兰州学刊,2004 6 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将单位管制之 侵占罪的相关规定[EB/OL].长沙市雨花区人民阿 下的违禁品占为己有,既是滥用职权的背职行为又妨害了 2005—12—10. 违禁品的管理或者侵犯了单位对违禁品的所有权。若法律 [7]唐世月・贪污罪犯罪对象新解[J].中国刑事法杂志,2000, ,则不利于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利于社会 [8] 建.贪污对象范围的认定[N].,2o06—10 的女足。… .. 一26. 2.从法律规定上看,赃物的终极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有 [9]赵秉志.中国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第六卷)[M].北京:法 充分的法律依据。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 律出版社,2004.29.  ・。 。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 [10]肖中华・贪污贿赂罪疑难解析[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 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 位 uUo’ 一4U‘  。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 ‘ ¨¨ 公有成为贪污罪的犯罪对 N。・江苏经 2005 和自行处理。”由此可见,应当追缴的违法所得的所有权归 [12]何仕元,王根生.拓宽对贪污犯罪对象的法律思考[EB/ 国家所有。从司法解释规定上看,1997年最高人民 oL].中国管理网,2007—2—28. 《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曾 [13]翁醉.利用职权侵吞多套房改房全国首例房改贪污案宣 经明确指出,违禁品可以是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既然违禁 判[N]・中国房地产报,2。o4—5—14. 品可以 为盗窃罪的犯罪 同样也可以作为贪污罪的 4 肭艏 犯 犯罪对象。 [15]董邦俊.贪污罪新论[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o4. 3.从法理上看,尚未追缴的赃物,也是赃物,其所有权 69. . 仍属于国家,这是合乎法理的。根据《民法通则》第7l条 [16]唐世月.贪污罪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规定,财物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物享有占有、 68 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尚未追缴的赃物归国家所有这 ¨’ ‘赃物可以成为贪污罪的犯罪对象 检 -一问题,在理论上之所以存在模糊认识,是因为国家对尚未 ……… 9-22  ̄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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