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申请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1.主体类型只选填以下其中一项:(1)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2)港、澳、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个体工商户;(5)农民专业合作社。
2.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3.申请人是指:①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②已经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③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④个人新设申请或者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工作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由业主承担;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或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负责人员,由企业根据经营需要自行确定。
5.名称应当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或者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6.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臵,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7.外籍人员无需填写民族、户籍登记住址,但需在户籍登记住址一栏填写国籍。
8.申请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选择经营方式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经营方式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经营项目允许多项选择。
9.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一种:①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②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③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规定的相关证明;④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⑤使用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表
负责人情况登记表
注:负责人范围请参照第二页填报说明第2项。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
如果申请人自行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相关手续,不用填写此指定(委托)书。
指定(委托)书
兹指定(委托)(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名称)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相关手续。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2、□同意□不同意修改自备材料中的填写错误;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不同意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有关文书;5、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请详细注明):指定或者委托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注:1、指定(委托)人是指申请人。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或盖章。
2、委托事项及权限,由指定(委托)人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5项按指定(委托)人授权的内容填写。
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