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搅拌桩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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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湖北兴达公司佛山市禅城区紫洞路改建工程项目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甲方将紫洞路改建工程中的水泥搅拌桩施工任务交给乙方施工,为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现就有关问题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工程范围:佛山市禅成区紫洞路改建工程软基处理指定地段。 二、承包工程内容:按地段划定的水泥 施工或 施工。 三、承包施工工期:按甲方通知的进场时间和竣工日期要求执行。即 年
月 日进场开工,竣工时间为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天。 四、双方职责: ㈠、甲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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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的总体部署、计划调度、质量监控及对业主、设计和监理单位的联系。
2.桩位的放线验线,施工材料的到位。
3.安派施工员现场指导施工,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4.提供生产、技术支持,无偿做好服务工作。
5.保障乙方施工人员的正常生活费借支,组织工程的验收和及时做好结算工作。 ㈡、 乙方职责:
1.根据施工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2.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整理上报计量资料、协助检测验收。 3.按照甲方的进度计划施工,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4.严格把好质量关,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返工,费用自理。若乙方质量达到要求,甲方不得扣工程款。 5.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安全。施工期间不论发生任何事件或大小事故,一律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其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
五、 工程质量标准:
按照现行有关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桩位、桩径、桩长、浆液比重或喷粉用量、搅拌遍数符合验收要求,确保检测验收合格。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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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六、 材料供应及使用保管:
甲方提供的各类施工材料一律由乙方办理签认领用手续,凡进入施工现场物资由乙方派人妥善保管使用并实行昼夜看守,严防损坏、遗失、浪费。否则,按原价值予以赔偿。
七、 承包单价及总价款:包用电按 元/M计算,不包用电按 元/M计
算.完成总延米数乘以相应的承包单价为结算总价款. 八、 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结算办法: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全部施工完毕且经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30日之内办理书面结算手续并双方签字认定有效。
2.付款方式:每月支付人工费的 %做为工人基本生活开支,全部工程完成后支付至70% ,待质量监督站检测验收合格后,半年内乙方出具总劳务费收据同时提供现场务工人员工资发放表由甲方支付剩余的30%。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九、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
之日起生效,至工程款项结清之日止自然失效。
甲 方: 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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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代 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签订日期:年 月 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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