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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消防安全工作计划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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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消防安全工作计划范文1

一、各级负责人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一)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是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将消防工作纳入常务会议内容,定期在常务会议上听取消防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3.组织编制、实施本辖区城乡消防规划,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修订完善,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力量和消防装备建设,加大消防投入,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

4.确定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目标和消防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并对计划实施与目标实现组织考核评价;定期(每年不少于2次)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导和调研活动。

5.每年主持召开一次由县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街道()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会议,分析和部署当地工作,研究和决策当地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6.对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及时核实情况,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7.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火灾事故或其它重大灾害事故时,应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协调做好善后工作,责成有关部门调查追究事故责任,组织研究加强防范的对策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

(二)分管副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分管副是本辖区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协助全面做好全县消防工作。

2.定期向县常务会议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每季度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例会,分析研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提出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年度计划,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

3.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制定网格化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确保如期销案。

4.抓好城乡消防规划的实施,提出加大消防投入,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的建设性意见,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协调加强消防力量和消防装备建设。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

5.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领导责任,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内容,严格督查考评,定期对下级和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督促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督促、检查相关部门按规定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机构,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将消防安全纳入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目标管理。

7.在重要活动、重大节日或火灾多发时期,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8.辖区范围内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指导、督促做好善后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事故情况。

(三)其他副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其他副是分管条线内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分管条线内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领导责任。

2.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并负责督促实施。

3.督促、检查分管工作范围内有关部门按规定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健全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将消防安全纳入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目标管理,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单位和场所,定期(每半年一次)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4.组织制定分管工作范围内网格化工作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相关人员的消防工作责任区域,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5.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时,亲自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批复结案工作,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事故情况。

(四)事处主任、乡镇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事处主任、乡镇长是当地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当地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地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涉及消防安全的资金投入。

3.组织研究制定消防安全,部署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机制,明确街道(乡镇)干部的消防工作网格化责任,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下达的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4.每半年组织召开街道(乡镇)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重大火灾隐患,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5.组织研究辖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按要求组建街道(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农村志愿消防队,提高辖区抗御火灾的能力。

6.积极配合上级搞好各项消防安全整治活动;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所辖区域、生产经营单位和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整治。

7.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水平。在农村新社区建设工作中,同步推进社区消防工作,建立与农村新社区建设同保障、同规划、同建设的农村(社区)消防警务室。农村新社区建立建队配泵的志愿消防队,建队率达到100%。

(五)街道分管副主任、乡镇分管副乡镇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街道分管副主任、乡镇分管副乡镇长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把消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消防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及时研究解决或汇报重大火灾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的,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

5.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消防安全氛围,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6.结合上级下达的消防工作任务,研究制定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目标,具体部署街道、乡镇消防安全工作任务,量化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消防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7.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验。必要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8.牵头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充分发挥工作站的火灾隐患排查、督改和消防宣传职能。

9.组织抓好各项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10.抓好专职消防队的管理,落实经费,确保队伍正常运转。

11.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

(六)其他街道副主任、乡镇副乡镇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其他街道副主任、乡镇副乡镇长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把消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消防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及时研究解决或汇报重大火灾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做好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的,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二、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一)部门共同职责

1.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工作负总责,定期听取本部门消防工作情况汇报,批准实施涉及消防安全的计划。

2.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消防工作。分管领导是本部门消防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工作具体负责,领导本部门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组织制定、部署涉及消防安全的计划,领导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导和协调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

3.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定一名消防工作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有关消防工作的信息上报和沟通。

4.加强对内部负责行政许可的相关人员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在办理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审批职责。

5.加强对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相关社会单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6.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7.积极参加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例会,参与研究消防工作。

8.完成县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二)门职责

1.对消防部门上报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报请县协调解决。

2.督促指导并统筹协调治安、消防部门以及派出所等下属机构,认真履行法定工作职责,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消防宣传教育水平、社会管理创新水平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3.督促指导刑侦、消防部门落实协同调查火灾工作机制,提高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质量。

4.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对严重危及公众生命安全的依法从严查处。

5.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每半年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及时报告当地,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突出问题。

6.将派出所消防工作作为派出所等级评定的重要指标,提高派出所消防工作在工作中的考核比重。

7.督促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指导派出所受理并查处有关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的举报案件。

8.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2次由派出所全体辖区民警参加的消防监督业务培训,并突出跟班作业培训,增强培训的实际效果。

9.分管领导应当经常听取消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指导帮助消防部门解决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10.分管领导应当组织策划并带头参加消防安全重大行动。

(三)消防部门职责

1.充分发挥参谋作用,定期向、和机关报告当地消防工作的开展情况,提出推动消防工作的合理建议。其中每年向常务会议报告不得少于1次。

2.积极发挥消安委办公室作用,负责筹备消防工作会议和消安委例会。

3.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消防安全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咨询服务,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4.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予以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函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5.加强对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6.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定期分析火灾形势,掌握本行政区域火灾规律和特点,及时向社会相关信息。对亡人火灾或影响较大的火灾,应当提出对辖区事处(乡镇)和县,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建议。

7.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对公众聚集场所进行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8.负责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推广应用消防新技术、新产品。

9.加强执勤备战,切实做好火灾扑救工作,积极参加以抢救人民生命为主的各类救援工作。

(四)监察部门职责

1.负责对有关部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参与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认真考虑消防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依法依纪对有关失职、渎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五)发改部门职责

1.负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协助做好重大项目前期消防工作和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做好消防部门装备和设施建设投资计划安排。

2.在建设项目审核工作中,将消防相关要求纳入核准内容,确保消防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保证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六)财政部门职责

1.负责安排消防部门装备建设、消防队(站)设施建设等消防正常业务经费预算,以及现役消防官兵福利经费和非现役消防员经费预算,保障足额经费支出需要,确保非现役消防员工资待遇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所从事的高危职业相适应,将非现役消防员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

2.切实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维护资金。将公共消防设施规划、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等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七)国土资源部门职责

1.负责办理消防站和专职消防队的建设用地手续。

2.负责违法占地涉及消防安全问题的排查。

3.依法拆除土地违法的违章简易棚,同时加大对“两沿”(沿河沿路)消防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

(八)住建部门职责

1.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规时,应当落实消防专项规划有关内容。

2.对不符合城乡规划中有关消防强制性内容的建设项目,不应办理规划许可。

3.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核发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照。

4.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审查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对于未达到相应要求的,不应审查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条件。监督公共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作业期间应撤离居住人员,并设消防安全巡逻人员,严格分离用火用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严禁在施工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

5.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审核或消防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手续,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6.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组织建设竣工验收。

7.对未提供房屋竣工验收证明的建设工程(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除外),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8.负责做好物业维修资金筹集使用,指导、督促物业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确保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

9.做好直管公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0.加快研发和推广具有良好防火性能的新型建筑保温材料,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和有效的技术措施,提高建筑外保温材料系统的防火性能,减少火灾隐患。尽快研究提高建筑材料性能,建立淘汰机制,将部分易燃、有毒及职业危害严重的建筑材料纳入淘汰范围。

(九)质监部门职责

1.负责生产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把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纳入监督计划,组织抽查。根据有关部署,会同消防部门开展消防产品质量联合整治工作。

2.对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法取消其相关产品市场准入资格。

3.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的行为。

(十)安监部门职责

1.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和经营条件的,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安全生产和经营许可证照。

2.将消防安全列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重要内容,督促基层安监机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十一)工商部门职责

1.督促各市场主办单位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市场主办单位及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疏散逃生和防火自救技能水平。

2.负责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对经营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照消防法和产品质量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规范消防产品市场。根据有关部署,会同消防部门开展消防产品质量联合整治工作。

3.在核发企业、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前,要将场所内部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审查内容,督促其做好场所内部消防安全。

4.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

(十二)教育、经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人口计生卫生、旅游、民族宗教、民政、人防、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部门职责

1.加强行业内部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业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技能水平;加强对行业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其及时消除,对拒不改正的,要积极配合机关依法予以查处;督促行业单位根据《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防火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自主自律负责,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履行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职责。

2.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教育、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卫生、文化、文物、人防等部门不得批准开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社会福利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医院、博物馆和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把场所内部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审查内容,督促其做好场所内部消防安全。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宾馆、景区,在限期改正、消除隐患之前,旅游部门不得评定为星级宾馆、A级景区。

3.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及卫生部门每年年初分别召开一次由教育机构、文化场所及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会议,部署本系统全年消防安全工作;每年底,教育、卫生部门要组织对当地各教育、医疗机构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工作考评。

4.教育部门负责把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义务教育地方课程专题教育之中,保证学校开设的消防课程每学期不少于4个课时,督促学校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员应急疏散演练。

5.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负责配合消防部门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义务宣传火灾案例和消防知识,督促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安排专门时段、版块刊播消防公益广告。

6.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把消防知识纳入劳动就业前的培训内容,纳入相关职业资格考核内容之中,提高劳动者的消防安全技能。

三、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分为事中问责和事后追责。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事中问责:

1.不及时传达、研究、部署本级关于消防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工作任务及阶段性重要工作安排的;

2.未认真执行本级要求建立网格化责任制度,情况较为严重的;

3.未认真执行本级关于整治火灾隐患工作任务,工作严重拖沓的;

4.有关部门未切实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责,执法不作为,工作不到位,配合不主动,处理不及时的;

5.班子成员、工作片(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主要领导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整改和纠正的;

6.其他需要事中问责的事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事后追责:

1.地方各级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乡镇消防安全工作计划范文2

今天,县召开全县消防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市消防联席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全县消防工作重点,确保完成2007年度全县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刚才,县史宣读了“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方案,消防大队蔡大队长就2007年度消防目标考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还与各乡镇签订了“三合一”整治工作责任书。希望大家回去以后,迅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下面,就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消防工作重点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危害,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近期,省内外连续发生了两起影响较大的“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10月21日,福建省莆田市一家鞋面加工作坊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7人死亡、19人受伤。据查,着火建筑物为六层,其中一层为材料间,二、三层为车间,四层以上为员工宿舍和食堂,一至六楼共用安全出口,并用铁栅栏封死窗户。10月23日,苏州吴江一羊毛衫整烫店因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事故,造成8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约80万元,同样是生产、住宿场所共用安全出口。上述两起火灾事故均发生在“三合一”场所,反映出了这类场所经营者忽视消防安全、消防管理不到位、易燃可燃材料多、安全出口不畅等问题仍很严重。对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切实把“三合一”及类似场所的消防安全纳入监管重点,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拿出具体工作办法和措施,尽快动员部署到位。要广泛发动街道、村(居)、社区等多方力量,深入组织本地区、本行业“三合一”及类似场所的排查摸底,切实摸清底数。对检查中发现的“三合一”火灾隐患,要依法严格督促整改,将住宿人员全部搬出;不能保证整个场所内不住人的,必须按照有关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整改,落实相关技术防范措施,确保住宿人员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彻底分离。对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无照经营、超员生产的,工商等部门必须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违法违章搭建的,国土、建设、等有关部门必须坚决依法查处和拆除,绝不能遗患成灾。、工商、国土、建设、、安监等相关部门要组成“三合一”综合整治工作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分片包干,分类开展整治、指导,督促、帮助落实整改措施,推动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督促“三合一”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落实防火措施,严防火灾发生。整治结束前,县将组织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做到整治合格一个、验收通过一个、投入使用一个,杜绝敷衍走过场和等现象发生。对整治工作达不到要求的,一律责令“补课”。同时,在整治的基础上,要研究和落实“三合一”长效管理措施,将有关“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技术要求贯彻到建筑设计、规划、工商管理和消防审核等环节,有效预防新的“三合一”场所产生。

二、加强检查考核,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县委、县历来高度重视消防工作,侍、赵多次就消防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近年来,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都能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推动了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的不断提高,全县火灾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消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个别乡镇、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制仍然落实不到位,领导消防安全意识不强,重招商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等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导致一些重大火灾隐患不断滋生、不能及时整改消除。今年1-10月份全县发生火灾28起、直接经济损失17余万元。火灾事故的发生,既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也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对此,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坚决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年初,在全县消防工作会议上,县与各乡镇场已经签订了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并下发了《泗阳县2007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将消防责任制落实、消防业务经费投入、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隐患整改等重点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建立了消防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为检查各地消防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县将于12月下旬组织目标考核。此次考评将对量化的指标采取查阅统计报表、检查台帐资料、调阅案卷、随机抽查单位现场等方法进行,对不能量化的考评内容以实地检查、查阅有关工作资料等方法进行考评。在严格考核基础上,县将评选出今年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和奖励。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以与县签订的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为主要依据,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强化措施落实,认真做好冬季防火工作

乡镇消防安全工作计划范文3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局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充分彰显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并组织全县各医疗机构,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医务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知程度。另外根据目标要求,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要求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尤其是在重大节日期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安全生产工程上来,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二、加强领导,注重落实

为保证我县卫生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成立了由任组长,分管副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同时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由单位负责人主抓,认真分析和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工作实施方案。对本单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单位主管领导带头研究解决方案、亲自检查督导、亲自抓落实。广大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在各单位形成了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三、工作进展及成效

至我局组织全县卫生系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以来,我局再次邀请居安消防宣传中心的同志到6家乡镇卫生院,为基层医疗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本月我局共出动2车次,8人次,抽查镇卫生院、镇卫生院2家卫生院,查看是否已落实整改,目前镇卫生院消防通道铁门已打开,镇卫生院安全指示牌正在整改中。

四、存在问题

(一)随着卫生工作任务的加重,个别单位对消防安全的培训力度不够。

(二)部分医疗卫生院未配置灭火器或压力不足、过期,消防通道未设置安全标志,氧气瓶的存放及使用不规范等消防安全隐患。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乡镇消防安全工作计划范文4

关键词:居民住宅小区火灾隐患;现状分析;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2017)12-0187-01

1 引言

居民住宅小区建设也随之飞速发展,规模越建越大、功能越建越完善,不断住宅建筑火灾荷载越来越大,但由于早年的消防技术和消防规划的局限,在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建筑内部消防设施设置等方面没有进行高标准规划和设计,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导致出现大量历史遗留消防安全问题,城市居民住宅小区的火灾越来越多,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也呈上升趋势,因而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工作显得更加重要。

2 居民住宅小区普遍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2.1 建筑数量多,使用功能复杂

随着社会发展和城镇化程度加快,居民住宅区内的多层、高层住宅楼数量呈现逐步增多的趋势,居民住宅楼底层商业服务网点与住宅部分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2.2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差

一些建设年代较早的居民住宅区,没有设置消火栓;一些设有消防设施的住宅,由于维护管理不到位,消火栓被圈占、遮挡,消火栓配件丢失、损坏等现象普遍,大大降低了居民住宅小^的消防安全系数,导致火灾发生后不能及时控制,小火变大火,造成严重后果。

2.3 堵塞通道,疏散困难

一些居民住宅区的建筑与建筑之间,安全距离不足,一些业主在住宅区内道路上随意停放车辆,临街商户占道经营,堵塞消防车通道;有的住宅楼楼梯间、楼门口、楼梯拐角、走道乱堆摩托车、家具等可燃物,影响人员疏散。

2.4 火灾荷载,燃烧迅速

现代家居组装修多为追求豪华舒适而大量使用可燃材料,且日常家居用品多为人造材料及化纤织物,因而火灾荷载大,燃烧迅速,且燃烧时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及烟雾,加上住宅空间相对狭小,通风条件差,有毒气体和烟雾一时难以散去,极易造成人员伤亡。高层住宅的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等竖井在火灾发生时往往易成为火灾蔓延的通道,起到助长火势的作用,对人员安全疏散和火灾扑救造成巨大困难。

3 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存在的困难

(1)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不健全,职责不明晰;物业企业和居民楼管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按要求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不能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2)部分居民住宅中的消防设施比较缺乏,一些地区城市规划改造严重滞后,老居民住宅小区建筑密集,无法满足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道的设置要求;居民用火、用电和用气时麻痹大意。(3)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淡漠、逃生自救能力不强,发生火灾后不能正确判断火势、正确选择逃生路线。现在的居民住宅防盗要求高,多数住户装设有防盗栏、防盗门,因而给人员的疏散和外部灭火、救援带来很大困难。(4)大量私家车占据小区主干道和消防通道成为消防救援首要障碍。私家车的剧增不仅给小区停车带来了极大的压力,更是给小区消防救援带来严重威胁,消防通道被堵塞,成为消防救援的首要障碍。(5)消防宣传力度不大。近年来,消防监督部门和社会新闻媒体在消防宣传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使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有所增强,但由于受财力、物力、人力以及群众文化素质等因素的制约,群众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还远远不够,缺乏基本的防火、灭火知识。直接导致许多居民住宅火灾的发生。

4 加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对策

4.1 切实履责,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根据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各级统一组织实施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明确乡镇、街道、社区及村(居)民委员会按照本辖区居民住宅小区火灾隐患实际,明确责任、明确时间、明确专人,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具体负责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对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交由物业管理公司全面负责管理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接受消防机构和派出所的监督检查。

4.2 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应当因地制宜地在辖区公共区域建设与城市发展实际相适应的防火灭火设施。还有,应落实城市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水源、消防通道;一些城市的老城区电气线路老化,应及时更换老旧电气线路;对于部分耐火等级比较低的居民住宅小区,要坚决地采取措施,推进改造。

4.3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宣传

预防居民住宅小区火灾,就要大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目前,城市居民大多消防法制观念、消防安全意识比较淡薄,消防机构大力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家庭和纳入社区警务室的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从长远来看,要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国民消防安全意识。构筑消防宣传阵地。。

参考文献

乡镇消防安全工作计划范文5

一、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安全生产工作进展顺利,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主要体现在“三个狠抓”、“三个强化”。

(一)狠抓“一个原则”,强化责任落实

我局始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一是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和要求,制定《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分工、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工作措施、时序进度、责任股室责任。二是召开2019年全县文物消防安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部署培训会,确保安全生产的“责任链”完整、畅通、全覆盖,形成全局齐抓共管良好氛围。三是结合实际制定了《   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四是组织全员学习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并形成了文体广新系统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定,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

(二)狠抓“两个基础”,强化防控系统

1.抓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制定《2019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分工的通知》,形成了“定领导、定股室、定人员、定区域”一级抓一级的责任机制。

2.抓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一是进一步规划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建立《现场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确保安全工作重在平时,严在经常。二是进一步坚持依法行政。

(三)狠抓“三个开展”,强化生产能力

1.开展文化市场安全检查。加强对所管辖的文物、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文化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检查。

2.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一是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粘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对业主们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县广播电视台利用黄金播出时间,滚动播放走安全宣传标语、安全公益广告、新闻;。

3.开展安全消防演练。联合县消防大队开展文体广新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培训会、印刷企业消防培训会,加强火灾的特点、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火场逃生的正确方法及灭火器材的使用等消防安全常识。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工作方面精准施力:一是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二是抓紧宣传引导;三是开展专项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

乡镇消防安全工作计划范文6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思想观念,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根本,狠抓安全工作落实,确保一方平安。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302号令)、《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针对薄弱环节,采取过硬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治理和消除特大事故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县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实施**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加强宣传、强化意识

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狠抓落实。要围绕“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组织广大职工、群众以班、组、村社或街道为单位,利用班前、班后会及黑板报、宣传栏目、标语等形式,认真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各部门、各单位要制订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三、加强领导、监督检查

坚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分管领导不仅要对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把安全生产特别是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考核和各级干部考核。

四、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

1、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2、安委会主任在镇广播站发表围绕主题活动的电视讲话。

3、扎实办好6月中旬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另发)。

4、镇广播站每日播放安全宣传标语和安全知识。

5、报导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先进项目。

6、宣传报导今年开展专项整治措施、计划及整治活动情况。

7、曝光重大安全隐患。

五、抓好节假日安全工作

认真落实贯彻全国、省、市安全生产指示精神,严格执行上级对“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式稳定。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根本,狠抓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落实。针对薄弱环节,采取过硬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治理和消除重大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平平安安地度过欢乐、详和、喜庆的节日。

六、巩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建设

为了更好的贯彻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搞好安全生产“规范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一是继续落实“安全示范乡镇”的安全责任;二是继续健全乡镇安全生产制度;三是继续开展宣传,强化意识,普及安全生产常识,组织村社和业主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四是继续排查并及时整治隐患;五是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四项控制指标全面下降。

七、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非煤矿山的开采,严格按规定实行台阶式作业,杜绝“一面墙”和掏“神仙洞”的开采作业方式。全面推行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确保所有采矿企业依法持证开采。按照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开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活动。继续依法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非煤小矿场,严厉查处已关闭的各类非煤小矿场擅自恢复生产的违法行为。建立矿山安全投入及监管机制,规范矿山企业爆破器材管理、发放和使用行为,严禁私自转让爆破器材。

2、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行业要求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工作。执行《安全生产许可条例》,严格各类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准入关。清理、取缔未经批准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坚决关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滞后工业装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依法做好安全评价工作,责令整改事故隐患、落实安全措施。

3、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大力宣传《交通法》,重点整治二轮摩托车、三轮车、农用货车载客现象。

4、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抓好各类船舶的安全整治工作。强化船舶管理“四级”责任制和“四落实”;强化讯期水运监控,坚决清理取缔“三无”船舶,自用船只载客,实行水上客运监管部门安全检查抄告制度。

5、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提高防御火灾能力。继续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凡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封堵,占用或在营业、生产、有人住宿期间锁闭的,必须限期整改。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团体和经营业主,均应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职工学习,必要时应组织演练。

6、建筑安全专项整治

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建筑安全责任制和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全面推行建筑行业安全生产许可准入制,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认真进行整改的而发生重大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要限期整改取消、降低资质等级。按国家标准规定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建立重特大事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理机制。

7、中小学危房安全专项整治

按国家关于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要求,落实中小学危房整治工作责任,对全镇中小学校舍、办公用房、礼党等进行排查,进一步摸清全镇中小学现有危房数量,做好分类整治措施计划,严防超负荷使用发生事故。做好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通过深化专项整治,关闭非法生产经营单位,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完善各项安全措施,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减少一般事故。

8、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坚持烟花爆竹产品实行归口经营管理制度,由县供销统一规划,设置配送点和零售网点,并进行规范管理,取得烟花爆竹批发业务的企业必须确定专车送货到各配送点。二是规范烟花爆竹配送点的储存、经营。三是规范烟花爆竹零售摊点经营行为,切实做到定点进货、定点销售、亮证经营、专库储存、专柜销售、专人管理,并完善防火设施,严禁无证销售和违规销售。四是加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凡是经营烟花爆竹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上岗。五是与各经营户签订安全责任书。六是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安全。七是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监督管理,切实加强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管理,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9、森林防火

一是领导到位。各村(社区)完善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并明确人员组成,做到组织精干、工作得力。二是人员队伍到位。落实森林防火无缝隙覆盖,确保无森林火灾的要求,做到责任区衔接无死角。三是火源管理到位。坚持疏堵相结合,必要时采用强制手段,严格依法控制野外用火。提倡文明祭扫,引导群众变上坟烧纸为植树献花。要坚决执行禁止在林区周围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消除火险隐患。重点部位、重点时期要有领导带队,做到“死看、死守、死盯,看死、守死、盯死”。四是责任到位。层层落实责任制,签订责任书,特别是林区住户、经济林承包人、及人员密集单位等签订责任书,使责任制落实到实处,全面消除火险隐患。五是值班到位。村(社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护林员等,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沟通及时。六是宣传到位。充分利用板报、标语等各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的做好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工作。使广大群众真正树立起爱林、护林的防火意识,使“人人防火,树树平安”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10、食品安全

一是加大宣传:充分利用广播、流动宣传车、板报、横幅等宣传手段,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认知程度,使群众自觉维护食品安全。二是集中整治:由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组,对镇域内的食品行业进行集中整治。三是分片监管:采取划分区域,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措施,加大对食品行业的监督、管理力度。

九、加大查处力度、加快隐患整改进度

各检查组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按照“查处一个事件,治理一批隐患,保一方平安”的要求。在检查中突出一个“严”字,一个“细”字,以确保本单位本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把检查落到实处。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督促企业立即整改,清除安全隐患后才准生产、经营,一时不能整改的,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否则必须采取停产整改措施,对既存在安全隐患又不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的,将上报县按要求责令其停产停业及关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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