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子女抚养费的救济办法:
1、父母双方能够就子女抚养费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协商处理;
2、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起诉至,由强制执行,且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3、其他办法。
一、离婚后女方是否需要出抚养费
离婚后女方是否需要出抚养费,需要视不同情况而定:
1、如果子女由女方抚养,那么男方应当负担子女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不能协商由判决;
2、如果子女由男方抚养的,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女方不支付抚养费,但此约定并不影响男方在抚养条件出现重大变化时重新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未能协商一致,女方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抚养费。人民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大标准来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