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属于一般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后最短15天可以取车,最长60天取车;如果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第六十二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