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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没去小孩怎么办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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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没去小孩不可以办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满16周岁的可以自己去办理。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和遗失证件的除外);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提供);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户政室打印)。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条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五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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