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继承权 是指 继承人 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遗产分割后放弃是放弃的所有权,如果放弃继承权致使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也属于放弃无效。 《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又规定:“继承人放弃 继承 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