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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司格的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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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司格的读音是:liú sī gé。

留司格的拼音是:liú sī gé。 结构是:留(上下结构)司(半包围结构)格(左右结构)。 注音是:ㄌ一ㄡˊㄙㄍㄜˊ。

关于留司格的词语

司马青衫  司空眼惯  司空见惯  形格势禁  见惯司空  各司其事  格不相入  司马称好  文君司马  格物穷理  

关于留司格的成语

形格势禁  格格不吐  格物穷理  顶头上司  格格不纳  格格不入  

留司格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

唐朝的一种法规。唐代成文法典分律﹑令﹑格﹑式四类。'格'是朝廷临时对国家机关所颁行的各种单行指示,是'令'的补充。凡公布于天下的叫'散颁格';留用于官署而不普遍颁行的叫'留司格'。留司格[liúsīgé]⒈唐朝的一种法规。唐代成文法典分律、令、格、式四类。“格”是朝廷临时对国家机关所颁行的各种单行指示,是“令”的补充。凡公布于天下的叫“散颁格”;留用于官署而不普遍颁行的叫“留司格”。基础解释:意思是唐朝的一种法规。

二、引证解释

⒈唐朝的一种法规。唐代成文法典分律、令、格、式四类。“格”是朝廷临时对国家机关所颁行的各种单行指示,是“令”的补充。凡公布于天下的叫“散颁格”;留用于官署而不普遍颁行的叫“留司格”。引《旧唐书·刑法志》:“﹝长孙无忌等﹞共撰定律令格式,旧制不便者,皆随删改。遂分格为两部:曹司常务为‘留司格’,天下所共者为‘散颁格’。”

三、网络解释

留司格唐朝的一种法规。唐代成文法典分律﹑令﹑格﹑式四类。“格”是朝廷临时对国家机关所颁行的各种单行指示,是“令”的补充。凡公布于天下的叫“散颁格”;留用于官署而不普遍颁行的叫“留司格”。汉语大词典:唐朝的一种法规。唐代成文法典分律、令、格、式四类。“格”是朝廷临时对国家机关所颁行的各种单行指示,是“令”的补充。凡公布于天下的叫“散颁格”;留用于官署而不普遍颁行的叫“留司格”。《旧唐书·刑法志》:“﹝长孙无忌等﹞共撰定律令格式,旧制不便者,皆随删改。遂分格为两部:曹司常务为‘留司格’,天下所共者为‘散颁格’。”其他释义:1.唐朝的一种法规。唐代成文法典分律﹑令﹑格﹑式四类。'格'是朝廷临时对国家机关所颁行的各种单行指示,是'令'的补充。凡公布于天下的叫'散颁格';留用于官署而不普遍颁行的叫'留司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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