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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共犯的认定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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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合同诈骗罪共犯的认定方式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共犯的认定如下:

1、如果名义被冒用的人知道行为人利用合同进行并提供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和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实际上可以帮助行为人实施合同欺诈;

2、保证人知道行为人利用经济合同进行欺诈活动并为其提供担保。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

二、合同诈骗罪共犯该如何处罚呢?

现在如果合同诈骗罪共犯的,

1、如果名义被冒用者在行为人冒用自己名义进行合同诈骗后获悉,但仍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消极地不加以制止,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名义被冒用者明知行为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活动而提供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的,实际上起到帮助行为人实施合同诈骗行为的作用,一般来说构成共同犯罪,应承担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3、保证人不知道行为人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活动,在不明的情况下,为行为人提供担保,不具有主观上的犯罪故意,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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