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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规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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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辖区停车场(库)管理规程

(1)目的确保停车场(库)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库)内整齐有序。

(2)适用范围辖工停车场(库)。

(3)职责

①车场收费员负责按规定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照卡(票)放行。

②车管员负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监护和进出记录。

③带班保安班长负责车场管理的监督、指导。

(4)引用文件

①《深圳市居民住宅区机动车保管站(场)管理规定(试行)》②《关于加强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的联合通告》③《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5)工作程序

①停车场(库)管理停车场(库)设保安岗,实行24小时三班倒工作制。

②地下车库:A、车辆进库:a)当有车辆驶进地下车库时,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没有固定车位的车辆不得让其停放于固定车位上。

b)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B、巡视:a)每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未关好车门、窗、未上锁等现象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并在《停车场(库)值班记录》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班长处理。

b)清点车库内车辆,随时和收费亭及地面车管理员取得联系,以核对车辆数量,确保安全。

c)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库要及时令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d)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并报告班长及时处理,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

e)每班至少检查一次防火卷帘门、消防栓和灭火器等消防(或者防盗)设施,发现异常情况,在《停车场(库)值班记录》上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立即处理。

f)禁止司机(车主)用消防水源洗车,经劝阻不听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g)协助清洁工维护好车库内清洁卫生,保持车库整洁。

C、车辆出库:当有车辆出库时,应仔细核对出场之车辆和驾驶员(车主);

若对出场之车辆和驾驶员有疑问时,应立即到车挡前面向司机敬礼,再有礼貌地盘问;

若是车主的亲友(和车主联系认可),并有驾驶证应放行;

若盘问时发现有问题,应立即扣留车辆,并及时通知班长和巡逻保安,机警地做好应对准备,以防不法分子盗车行凶。

③地面车场:A、指挥进入车辆慢行,按规定行驶方向前行,停放于适当的位置,使车场车辆停放整齐。

B、认真指挥车辆出入停车场。

C、随时巡检地面车辆情况,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漏水等现象时,应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D、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在车场闲逛时,应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E、协助清洁工人做好地面的清洁工作。

④停车场收费A、每天夜班下班前,将停车场设备卫生、收费亭卫生打扫干净。

B、各班人员后,指导进入大厦车辆按票进入,在车辆离开车场时做好收费工作。

对使用"时租车票"的车辆,按规定标准收费,并收回"时租车票",妥善保管。

C、每天早班下班后,将当天收入缴交管理处财务部。

D、对月租持卡业主要核对卡号与车牌相符,禁止一卡多用,禁止无车辆驶入时刷卡或按"时租车票",禁止无证车辆驶出时在出口刷卡。

E、留意进入大厦车场的车辆情况,对带有危险品车辆禁止进入车场。

F、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有关部门。

(6)相关记录《停车场(库)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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