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泰公路建设项目A22合同段(甲方)因施工生产需要聘用的单位或个人(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签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乙方在我标段施工期间必须遵守《消防法》和甲方有关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消防部门和甲方的检查。
二、乙方不准私自增加电源、火源,不准拉临时电源线,不准在仓库内外、油库附近及住宿室内床头附近吸烟,如违反制度,造成伤亡、病等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乙方要按规定,将各类物品(包括仓库)、设施摆放合理有序,保证防火通道畅通。灭火器由乙方负责保管,如遇突发事件,使用要及时到位。
四、乙方违反安全防火规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损失,乙方负全责。除追究法律责任外,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同时自动解除劳务合同。
五、乙方要严格履行门前三包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门前卫生,如乙方门前卫生差,废弃物品不及时清理,甲方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
六、乙方在看守区域内取暖须注意安全,防止煤烟中毒,做到人走断电,杜绝电火导致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开始生效,至本施工段工期结束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
签订时间: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