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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加对方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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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析:

婚前一方用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房屋,并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原则上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在房产证上添加对方姓名的,属于购买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变更登记后,赠与正式完成,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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