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离婚后女方要求退还陪嫁合理吗

离婚后女方要求退还陪嫁合理吗

来源:刀刀网

看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精神及原则,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应该退还。结婚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的财产,需要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女方要求精神赔偿合理吗

是否合理要看具体情况。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实施了对另一方诸如通奸、姘居、重婚、遗弃、虐待或谋杀等侵害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并造成无过错方精神痛苦和内心创伤,过错方给予无过错方的抚慰性质的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女方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合理吗

离婚女方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不合理。

从法律的角度看,离婚青春损失费是没有被直接认可和支持的。青春损失费是一个民间发展而来的词,是离婚的人因为自己心灵受到创伤,认为自己在婚姻中处于劣势地位并且付出比对方多,希望在离婚的时候获得经济上的补偿。有些女性婚姻当事人认为,在较短的时间内结婚,又在较短的时间内离婚,觉得自己作为女性是 “亏”了,因此在离婚时要求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青春损失赔偿,这是没有的。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谷会肖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