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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工不签合同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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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工应需要签订短期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雇佣工受伤用医保可以报销吗

受害人已经使用医保报销费用的,无权再要求义务人赔偿。医保已经报销相关费用后,医保经办机构有权向赔偿义务人追偿,具体需不需要雇主赔偿,得看雇主有没有责任。

劳务派遣工死亡用工单位可以不赔偿吗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劳务派遣工死亡用工单位可以不赔偿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劳务派遣工死亡用工单位可以不赔偿吗

不可以。

如果劳务派遣人员因工死亡,可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近亲属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工伤保险认定的范围有哪些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

(7)因工、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单位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以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失踪的,或者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伤残鉴定时间是多久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劳务派遣工因工受伤致死的,用人单位应该承担赔偿的责任,赔偿的具体数额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承担赔偿的责任属于违法的行为,劳动者的家属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关内容:工伤死亡几人为重大事故?

一、工伤死亡几人为重大事故?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重大的事故范围。工伤赔偿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二、工伤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以下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职工符合以上规定,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死亡的人数如果达到了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将视为属于事故属于重大的事故范围内,死者的家属可以获得一笔一次性金额的工伤赔偿款。这笔工伤赔偿款的金额需要单位相关部门积极的协助死者极其家属执行和申请工伤赔偿,并配合工伤等级的鉴定。

短期工干活摔伤算工伤吗?

短期工摔伤是否能构成工伤要看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如果是属于劳务或者雇佣性质,只能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办法处理,不能按照工伤办理,但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财产侵权案中无误工损失费赔偿吗

财产侵权案中有误工损失费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没签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没签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没签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1、没签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没有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等于劳动者与公司没有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工资待遇、休息休假、劳动保障等方面发生纠纷的,都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2、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

(1)申请书

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身份证明

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3)劳动关系证明

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

(5)送达地址确认书

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二、劳动纠纷起诉要缴纳诉讼费用吗?

1、劳动纠纷起诉要缴纳诉讼费用。

劳动争议案件向起诉每件交纳10元。

2、劳动纠纷发生之后,是不能直接向起诉的。

遇到纠纷去,这是一般原则,但是有些纠纷直接去是不行的,也就是说直接去不管,比如劳动纠纷,在我国,有一个专门先于处理劳动纠纷的部门叫劳动仲裁,也就是说遇到劳动争议类纠纷,得先去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3、劳动争议仲裁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4)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5)开庭审理。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6)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可延期15日。

不管是否签署了劳动合同,只要可以拿出自己与单位确实存在劳动关系,且发生了劳动纠纷的证据,那么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若是提出的此申请并没有被受理,或者是虽然被受理了、但是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服,则可以向起诉。

相关内容:仲裁派遣工资流程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

一、仲裁派遣工资流程是什么

1、提交书面劳动仲裁申请;

2、等待申请审核,拿《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

3、劳动仲裁调解庭调解;

4、开庭审理,冲裁裁决;

5、拿仲裁裁决书;

6、对结果不服可起诉;

7、获得赔偿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二、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指县、市、市辖区设立的裁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

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仲裁派遣工资流程是什么

劳动者如果要仲裁,往往并不是找,而是找专业的仲裁部门进行申请。

派遣工资纠纷劳动者需要仲裁,但自己心理也没有底,不清楚仲裁的相关知识,打算进一步了解就可以在线询问优律师网律师。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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