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1、属于人民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
2、属于受诉人民管辖;
3、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的;
4、必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一、怎么去提起自诉?
在我国,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代表国家向人民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直接提起诉讼。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提起的诉讼。有三类案件可以由被害人一方作为自诉人,直接向提起刑事自诉。那么,具体怎么提起自诉呢?下面对此做一番解读。根据刑诉法解释,提起自诉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人民一般要求自诉人提供如下材料:1、自诉状一份,并按照被告人人数提供副本(需签名);2、自诉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港澳同胞回乡证复印件;3、自诉人受伤害的相关证据或机关的报案材料及法医鉴定;4、对第三类自诉案件,应提交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以及自己人身、财产受侵犯的证明材料。
二、高利贷转贷罪怎么判?
当事人提出的这个问题,实际想问的应该是对于高利转贷罪,应当由谁向人民提起刑事诉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高利转贷罪属于公诉案件,通常情况下应当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提起公诉。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分为公诉犯罪和自诉犯罪,所谓公诉犯罪即由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由人民审查起诉的案件,自诉犯罪是指由自诉人直接向人民起诉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刑事案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自诉案件仅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者人民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这三类。
三、自诉和公诉的区别有什么
自诉和公诉的区别如下:
一、自诉: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提起刑事诉讼,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诉案件包括三类:
1、是被告人处理的案件,侮辱罪、、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虐待家庭成员罪等;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者人民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二、公诉:公诉案件是指国家公诉机关,人民代表国家行使控告权,指控被告人犯罪,向人民提起公诉,要求被告人定罪科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机关或者人民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起诉。人民应当依法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者人民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