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二)申请文件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除递交申请外应向人民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应根据法律相应规定,说明债务人拖欠申请人债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已符合破产条件,申请人因此以债权人资格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
2、申请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身份证明。
3、债权性质、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情况并附相应证据。
4、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呈持续状态的有关证据。
5、审计报告。(非硬性要求)可以提交债务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存档的审计报告。
二、公司大股东应该如何宣布破产?
大股东不可以宣布公司破产,公司破产应当向人民提出破产申请。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第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向人民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