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办理出生证明需要以下证件:
1、新生儿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3、结婚证或生育服务证;
4、加盖公章的病历首页、分娩记录;
5、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出生医学证明》。
新生儿申报户口的时限,是在出生后的1个月内申报,与《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时间是没有关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 ,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
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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