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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还可以去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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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仲裁属于普通仲裁的,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向人民起诉的,人民不予受理;但是裁决被人民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向人民起诉。

仲裁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裁决作出后,属于终局裁决的,劳动者对其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不服,需要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可撤销的情形,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撤销后用人单位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

属于终局裁决外的其他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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