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车管三分所提醒广大驾考人员及考场工作人员严禁出现下列情况:
1、严禁与驾托勾结贿考作弊
2、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及其它材作弊
3、严禁携带考试资料作弊
4、严禁找作弊
5、严禁工作人员(安全员)以任何形式提醒暗示学员进行考试操作
6、严禁行贿考场工作人员进行舞弊活动
7、严禁一切人员以任何形式协助参与组织考试作弊的行为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八十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