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武汉落户要求

武汉落户要求

来源:刀刀网

武汉落户要求如下:

1、具备大学计划内本科学历(有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博士、硕士或双学士学位的人员;

4、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含高级技师、特级教师)的人员;

5、获市以上重大科技成果奖或国家发明专利的人员。

6、引进人才年龄控制在中级职称45岁以下;高级职称55岁以下;

7、其他年龄控制在40岁以下。知名学者、专家和有特长的业务骨干可适当放宽条件。

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拟调入人员的商调材料审查、整理后,连同本人档案一并送本部门审核;

2、本部门对呈报材料审核后,依次送分管主任及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审核;

3、经审批同意后,由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开具调令;

4、引进、调动人员依照《干部调动须知》办理户口迁移及入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