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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合同撤销的事由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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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合同撤销的事由有:签订了合同存在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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