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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贪钱会计不知情受牵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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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领导挪用,财务人员知情不报的,一般不会构成犯罪。如果财务人员接受领导的指令而配合,其有可能构成共犯。对于犯挪用罪的行为人,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贪污罪和挪用罪有什么区别

贪污罪与挪用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两种犯罪虽然都侵犯公共财产权,但侵犯程度不同,社会危害性也就不同。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部权能,而挪用罪只侵犯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二)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打算以后予以归还。判断挪用是否转化为贪污,应当按照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具体判断和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三)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由于行为人往往采取销毁、涂改、伪造单据、帐目等手段,故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发现公共财物已经被非法侵吞;而挪用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虽然有时也采取一些欺骗手段,但一般不采用侵吞、盗窃、骗取手段。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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