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是对原判刑罚附条件暂时不执行,但是在一定期限内仍然保持执行可能性的刑法;而实刑就是直接执行判处的刑法,一般判处有期徒刑就会在监狱执行,实际人身自由。但是如果判处缓刑,则无需在监狱执行,如果遵守缓刑的规定并且经过了考验期,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但是如果违背了相关禁令,则撤销缓刑执行原刑罚。
一、判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是怎么进行执行的
判四缓六,也就是被判四个月的刑期,可以不用坐牢。有六个月的考验期,在这六个月内如果没有重新犯罪,考验期过了就不用去坐牢,但是在这六个月内再次犯罪就要立即执行四个月的坐牢刑期。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第七十六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规或者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二、缓刑几年是什么意思?
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因此,简言之,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缓刑几年或几个月执行就是指在几年或几个月内遵守一定的条件、没有犯新罪等就可以不用执行刑罚。也就是说缓刑几个月或几年是考验期,但依然是犯罪。根据刑法第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可见,缓刑考验期限不得短于原判刑期,可以等于或者长于原判刑期。
三、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是什么意思
缓刑,也叫做暂缓量刑,就是指对触犯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但是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判刑三年,缓刑四年意思也就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考验期四年,在四年考验期内符合一定条件就不执行原判的三年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