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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了结婚证不想要了可以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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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了结婚证只有因胁迫结婚的,才有可能会被撤销。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

一、取消婚姻有哪些步骤

取消婚姻的步骤有:

1、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3、当事人填写婚姻撤销申请书并签字;

4、人们宣读并签署申请;

5、婚姻登记机关报民政部门或乡批准后,予以公告。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二、请求撤销婚姻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请求撤销婚姻的条件如下:

1、该婚姻违反了当事人意愿,违反结婚自由原则。

2、在法定时间内提出。

3、选择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或。

请求撤销婚姻的程序如下:

一、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

二、提交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当事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遗嘱人的遗嘱如何撤销或变更

因胁迫登记结婚的,受胁迫方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

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给另一方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思而与其登记结婚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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