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1、如果结婚证上载明的主体对结婚证效力提出异议的,可以请求民政部门撤销结婚登记或直接 提起行政诉讼 。 2、如果实际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离婚的,应对当事人进行释明,告知因其结婚登记存在瑕疵,请求离婚的双方与结婚证上载明的主体不符,无法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婚姻关系。 3、若经过释明后,当事人 变更诉讼请求 ,主张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时,可以依法继续进行审理。
法律客观:
根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 结婚 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