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妨碍公务轻微伤不能免于刑事处罚。妨碍公职人员执行公务,对公职人员造成轻微伤害的,属于暴力障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任何公民以暴力和威胁的方式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正在依法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造成伤害的,按照妨碍公职人员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机关、机关依法执行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