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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合同的工作怎么申请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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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合同的工作申请公租房申请人可以及时联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携带规定资料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窗口申请或者向房管局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初审后出具备案回执、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等待审核批示。

一、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公租房申请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有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公租房申请流程:

1、审核配租。首先审查自己条件是否符合申请公租房的相关,如果你符合申请的条件,要想成功申请公租房,必须要经过以下几个程序;

2、受理。将申请材料递交,申请受理单位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3、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接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对于合格的人员将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相关理由;

5、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重庆市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公租房申请材料:

1、提交公租房的申请书;

2、提交自己的收入和财产证明;

3、提供关于自身的居住、工作其它证明材料。

二、廉租房申请手续

廉租房申请具体程序如下:第一、提出申请,申请城市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镇(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第二、初审,镇(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及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家庭收入情况和住房情况。公示无异议后,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区、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第三、审核。区、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廉租房的申请条件: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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