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已经不需要办理施工合同备案登记,住房城乡建设部已经删除该规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5、删去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中的“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施工合同备案延期可以吗
施工合同备案是否可以延期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备案方法包括:承包人登陆门户网站,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信息打印;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二、议标的施工合同需要不需要备案
国家已经全面取消了建筑施工合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制度规定,当事人签订完成建筑施工合同之后,只需要及时申请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即可。
为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1、删去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中的“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删去第五十三条中的“招标人拒不改正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3、删去第五十四条中的“在未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第(八)项
1、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
2、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三、北京建筑施工合同备案费多少
不需要备案费用,不需要施工合同备案。取消施工合同备案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不仅减少了交易成本,也提高了社会效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源自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称“《招投标办法》”)第47条第1款的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删除了《招投标办法》第47条第1款中“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正式取消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这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