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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非法拘禁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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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非法拘禁可能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以及非法拘禁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才能分析确定。

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量刑标准:

1、构成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

1、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2、犯此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犯此罪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4、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此罪的,依照上述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刑事拘留的结果加重犯判什么罪

非法拘禁的结果加重犯以非法拘禁罪的加重情节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非法拘禁罪能判几年

根据刑法第23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中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所谓殴打、侮辱情节,是指为实行非法拘禁而在拘禁过程中进行殴打或侮辱。作为非法拘禁罪严重情况的殴打、侮辱是否包括殴打、侮辱行为构成犯罪的情形,应当包括轻伤罪和侮辱罪在内,但是不应包括重伤害的故意伤害罪在内,对于过失造成重伤的,应适用非法拘禁罪的加重结果犯之法定刑;故意造成重伤的,则应根据本条第2款的转化犯规定,以故意伤害罪论处。所谓“致人重伤”、“致人死亡”仅仅是指过失致人重伤、致人死亡,且不包括以轻伤为故意而过失地造成重伤的情形在内,因为这种情形仍为故意重伤罪的范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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