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各级人民在宣告第一审判决以及裁定时,应当告知被告人、自诉人以及法定代理人,不服判决的,有权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相关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
一、刑事案件上诉权主体
有上诉权的人有:
1、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3、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和近亲属。
4、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地方各级人民在宣告第一审判决、裁定时,应当明确告知有上诉权的人的上诉权。
特别关注: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不是案件的当事人,没有的上诉权;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只有权对地方各级人民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则无权上诉。
二、对一审判决不服,我该怎么办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1、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可以提起上诉的裁定包括不予受理、对管辖有异议、驳回起诉三种情形。
2、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判决的,自收到判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提起抗诉。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三、一审到二审需要多长时间开庭
如果对一审判决、裁定不服,上诉和抗诉的期限分别为十日和十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上诉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在宣告第一审判决、裁定时,应当告知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判决、裁定的,有权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