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撤诉处理方法如下:
1、人民受理案件并宣告判决前,原告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人民提出撤回诉讼的,人民应当依法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允许撤诉,案件审理终止;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继续审理案件。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不得撤回诉讼;
2、根据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申请撤诉,但其在诉讼中的某些行为表明他不愿意继续民事诉讼,如原告未按时支付诉讼费用;原告被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原告未经许可中途退出法庭。因此,人民决定依法取消案件,不予审理。裁定撤诉后,案件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
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