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诉讼中,不会主动查找另一方的资产,双方需自行提供破裂证据。如一方认为另一方隐匿财产,可申请调查,并查询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
法律分析
没有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不会主动去查名下资产。如果到诉讼离婚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行提供夫妻感情破裂和财产的证据。如果夫妻一方认为另一方隐匿财产的,可以申请进行调查相关证据,决定调查的,会采取查询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途径调查夫妻双方的财产情况。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分割夫妻名下共同财产?
离婚后,分割夫妻名下的共同财产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首先,双方应该收集和整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包括财产证明、银行对账单、房产证等。然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分割财产的争议。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财产的性质、来源、贡献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分配。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的介入,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公正的裁决。离婚后分割共同财产需要谨慎处理,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的保护。
结语
离婚后,分割共同财产需慎重处理。双方应提供证据,才会调查财产情况。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争议。分配时考虑财产性质、来源、贡献等因素。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寻求裁决。咨询专业律师以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