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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实刑后取得谅解书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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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实刑后取得谅解书有用,相关规定如下:

1、被刑事拘留之后谅解书有用,取得被害人谅解是量刑的参考;

2、达成和解并取得谅解的,情节不严重的可不作刑事案件处理,取得谅解后,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3、刑事拘留是侦查的强制手段,是否取保是根据涉嫌犯罪性质、人身危害、社会危害、是否妨害侦查等方面的条件。而公诉又不受强制措施的影响。

刑事谅解书对刑事案件的影响:

1、被告人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出具谅解书,说明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得到一定程度的修复。故,刑事谅解属于非常重要的酌定量刑情节;

2、从实体的角度来看,若在案证据确能定罪,取得刑事谅解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取得被害人谅解能够作为检察机关提出宽缓量刑建议的重要考量因素,能够令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另外,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有时甚至会影响刑罚的具体运用,增加判缓、保命的可能性;

3、从程序的角度来看,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后,有不予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可能性。还有可能会令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影响诉讼程序的走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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