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超过30天不发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电话投诉、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或向申请支付令等方式维权,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并获得赔偿。报警通常无效,而劳动行政部门和是更有效的维权途径。
法律分析
一、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几个月不发工资属于违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
我国法律法规主要作以下规定: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50
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一般,具体的发薪日期是由双方约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老板不发工资可以报警吗
老板不发工资,劳动者是可以报警的,但多数情况下报警也没什么用。
1、报警没用,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强制执行。
4、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当事人加付赔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话,一般报警是没有什么作用的。如果劳动者需要维权的话最好是寻求劳动行政部门的帮助,也可以进行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申请支付令。同时对于拖欠工资的行为,用人单位还需要额外进行赔偿。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几个月不发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无法按时支付工资,可以经与工会协商一致,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可以报警、投诉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向人民申请支付令,或者进行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权益。用人单位还需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维权时最好寻求劳动行政部门的帮助,以获得更有效的解决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