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纠纷的解决方式:
1.当事人协商解决
所谓协商解决是指土地纠纷发生以后,由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纠纷的办法。
协商解决后,当事人双方应当签署协议。该协议由当事人自愿执行,没有法律的约束力。如果当事人一方后悔,拒绝执行,另一方可以申请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处。
2.调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或县级以上处理。当事人对有关处理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
一、宅基地确权错误还能重新确权吗?
如果土地在权属、边界、位置等方面存在着纠纷和争议,是不能进行确权的,必须先把矛盾纠纷解决好,得到相关利益人的认可后才能确权。《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宅基地纠纷的发生可以找哪个部门吗?
宅基地管理部门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该规定,因宅基地发生纠纷需要到乡镇或者到县级申请确权,两级都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