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前科是指曾经被人民判处过拘役、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已经执行完毕的人又重新犯罪,构成犯罪前科的条件是:
1、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
2、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的。
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的,或者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未犯新罪,而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新罪的,都不认为是有前科。正在服刑的犯人再犯新罪也不能认为是有前科,而是属于服刑中重新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