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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在住院期间能否享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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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住院一般赔偿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费、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国家规定,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费用。用人单位支付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分析

“工伤保险住院一般赔偿有:医疗费(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费;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拓展延伸

住院期间的工伤保险赔偿规定及申请流程

住院期间的工伤保险赔偿规定及申请流程是指在工伤保险范围内,当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因工作相关事故导致伤害时,可以根据相应的规定享受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可以获得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等方面的赔偿。申请赔偿需要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如工伤认定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向工伤保险机构提出申请。保险机构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赔付。被保险人应及时了解工伤保险赔偿规定及申请流程,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获得相应的赔偿。

结语

工伤保险住院期间的赔偿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等多个方面。申请赔偿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并按规定向保险机构申请。保险机构将进行审核并进行赔付。被保险人应了解赔偿规定及申请流程,以便及时获得应有的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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