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监护人拖欠抚养费,探视权是否受影响?

监护人拖欠抚养费,探视权是否受影响?

来源:刀刀网

离婚后一方不需要对方付孩子抚养费,但对方仍有探视权。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协议或判决,有权探望子女。爷爷奶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需得到直接抚养孩子的监护人许可。若监护人再婚后对探望有异议,爷爷奶奶没有法定探望权。

法律分析

离婚后一方不需要对方付孩子抚养费,是权利的放弃;但对方的探视权属法定的,不能因此剥夺,对方仍有探视权。

法律对探视权是怎样规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由此可见,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的民事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2款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爷爷*奶是否有探视权

因此在将子女的监护权判给一方,法律赋予没有监护权的父或母的探望权是其作为父母的一项基本权利,无正当理由是不能剥夺的,但夫妻离婚后,小孩的爷爷*奶或外公外婆是否享有探望权呢?这就得另当别论了。

爷爷*奶没有直接的探视权。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爷爷*奶要探望孙子和孙女,则应得到直接抚养孩子的监护人的许可才可以。若已离婚的夫妻双方无异议,在适当的场合,有条件地探望孙子外孙是人之常情。

如果小孩已离异的父亲或母亲,特别是行使监护权的一方在再婚后,对小孩原来的爷爷*奶或外公外婆探望小孩有异议,爷爷*奶或外公外婆还坚持探望孙子外孙,就有悖于上述法律规定,因为法律没有赋予其探望权。

结语

离婚后,一方放弃了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权利,但对方仍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1086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然而,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是否享有探视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讨论。根据法律规定,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法定的探望权,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需要得到直接抚养孩子的监护人的许可。在适当的情况下,有条件地探望孙子或外孙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监护人对此有异议,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没有法定的探望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二十条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二十四条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第二十一条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