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俩人闹离婚一方藏孩子怎么办

俩人闹离婚一方藏孩子怎么办

来源:刀刀网

离婚纠纷中一方隐藏孩子的情况,可以通过起诉,请求强制执行解决。有抚养权一方因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而带走子女,另一方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个人采取强制措施。无抚养权一方带走子女,另一方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小孩交回抚养监护。对方带走孩子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可以申请中止探望权。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判决如下:

1、孩子不足两周岁: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

2、孩子在两周岁以上: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孩子在十周岁以上:

(1)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

(2)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