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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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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一方发出要约,一方作出承诺;3、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或者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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