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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据不足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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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有证据证明离婚理由成立,如果没有足够证据,无法作出判决,只能驳回起诉。离婚是有法定情形的,必须有充足的证据可以认定构成离婚条件。

一、再次申请离婚需要间隔多久

6个月。

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这就需要再等上6个月才能再次起诉离婚。

所以,不管是第几次起诉离婚,只要没有判决离婚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就需要等6个月以后再次起诉。

二、有焦虑症可以离婚吗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协议离婚不成,夫妻一方可以向提起离婚诉讼。

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话,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司法实践中,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法庭上,对方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希望能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更能够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

但是,不能固化的认为第一次起诉就没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离婚案件在第一次起诉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能够证明双方已经达到“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也会判决离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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