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公积金哪年开始强制执行的

公积金哪年开始强制执行的

来源:刀刀网

法律分析:公积金是2002年3月24日开始强制执行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