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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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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中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立案规定是:拐卖妇女、儿童罪是行为犯,并不以实际上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成立的要件,只要实施了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 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二、敲诈勒索罪怎么判

敲诈勒索罪是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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