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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不同意离婚,怎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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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女方不同意离婚的话,可以第二次起诉。对于起诉到的离婚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应当进行调解,如果不同意离婚调解,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只能在6个月以后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后,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大。

一、想和老公离婚他不同意要怎么办

可以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对于起诉到的离婚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应当进行调解,如果不同意离婚调解,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只能在6个月以后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后,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大。

二、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后6个月内能否再次起诉,这是很多人都没弄清楚的问题,那么,撤诉后6个月内能不能再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又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应予受理”。从这一法律规定可看出,撤诉分为原告主动撤诉和接撤诉处理两种情况,“原告主动撤诉”比较容易理解,就是原告向人民申请撤诉,人民认为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同意撤诉。“接撤诉处理”通常是指原告没有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出庭,出具按撤诉处理的法律文书。因此,一般情况下,撤诉后又起诉的没有时间间隔。

由于婚姻关系涉及到身份关系以及社会、家庭稳定和谐,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对此,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只有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才能在6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因此,律师认为,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撤诉6后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离婚。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间。

三、第二次开庭会判决离婚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人民会判决准予离婚,并且会对夫妻离婚、夫妻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的问题作出判决。如果人民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判决后六个月之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不得向人民起诉。但是六个月以后,可以重新起诉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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