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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具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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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如下: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一、再婚后隐瞒离婚前有孩子另一方是否可以撤销婚姻

再婚后隐瞒离婚前有孩子另一方不可以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当事人因胁迫结婚的,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或者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配偶;不如实告知的,被隐瞒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除此之外,当事人有其他情形的都不可以申请对婚姻进行撤销。

二、什么病不能登记结婚?

根据目前法律规定,疾病不再是不能结婚的情形,只有在患有疾病在结婚前不如实告知的,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三、婚前隐瞒精神病史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

婚前隐瞒精神病史不属于无效婚姻,但是属于可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其他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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