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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和遗嘱的关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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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关系是:两者都属于继承的方式,只不过效力有区别,在有遗嘱的时候,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根据相关规定,继承依法开始后,应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怎么认定的

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公民可以与扶养人、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扶养人、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在继承开始后,应当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

二、遗嘱无效,遗产应如何处理

遗嘱无效,遗产的处理:

1、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处理;

2、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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