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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赢了老板不赔我该怎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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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向哪个部门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三、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1.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四、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可以进行工伤认定。但是需要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事实劳动关系确认,等事实劳动关系确认下来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我在工地受伤老板不赔,我该怎么办

在工地受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不予赔偿的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劳动关系中老板不赔工伤费怎么办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劳动关系中老板不赔工伤费怎么办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劳动关系中老板不赔工伤费怎么办?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需准备以下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等;

4、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5、工伤认定书等证明材料。

二、有工伤保险公司需要支付哪些工伤赔偿?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工伤赔偿的计算依据是怎么样的?

1、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2、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规定。

3、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4、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5、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6、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8、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已经拿到工伤认定书的情况下老板不赔工伤费的,员工应当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关系中根本就没有参加过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后老板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工伤赔偿标准需结合工伤给职工造成的损伤程度计算。

相关内容:工地工伤事故由谁负责?

一、工地工伤事故由谁负责

1、工地上工伤由包工负责,除包工承担一定责任外,转包方应负有同等的赔偿责任,包工负责人确实无力承担的,由发包方承担。

2、如果购买了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工伤认定工作流程是怎么样的

( 一)、申报

1、单位申报

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将伤者立即送往就近的医疗机构抢救并到约定医院医治。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工伤保险部门报告伤(亡)事故情况,填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工卡等有关材料。

2、员工或亲属申报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员工或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工伤保险部门报告伤(亡)事故,填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暂住证、工作证、工卡)、旁证材料等有关材料。

(二)、受理

如员工或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工伤保险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如申请材料不全的,工伤保险部门出具《收件回执》和《补齐材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

如单位、员工或亲属的申请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材料齐全,工伤保险部门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给申请人。

(三)、调查

对员工或其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保险部门应对其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处理的通知〉〉,要求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出相反证据的,视为对员工或其亲属提供的证据材料无异议。

如有需要,工伤保险部门可对员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单位、员工或家属应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单位有意隐瞒伤亡事故,提供虚据或数据等材料以及拒绝配合事故调查的,工伤保险部门可以拒绝支付该项工伤保险待遇的各项费用,转由用人单位负担。

( 四)、认定

工伤保险部门应在正式受理后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工伤认定书》,并对仍需要继续治疗的工伤职工开出《工伤员工医疗期告知书》,通知用人单位、员工或其亲属。

对认定为工伤并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参保职工,同时开出《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记帐通知书》和《工伤保险住院结帐单》,通知工伤约定医院允许其记帐医疗(门诊医疗费由用人单位先垫付,医疗终结后到工伤保险部门核销)。

对认定为工伤并需要治疗的未参保职工,则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销。

只要是在工作的范围,工作的时间,因工作的原因受到的伤都是可以认定为工伤,工地上受到的伤都是会由包工方和转包方来进行承担,如果包工方无力承担的,那么发包方就需要承担,因此,在确定赔偿时就一定要认定责任人是谁,这样才能获得相关的待遇。

受了工伤怎样起诉老板?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受了工伤怎样起诉老板?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受了工伤怎样起诉老板?

1、受了工伤需要想要起诉,需要向提交自己已经申请过劳动仲裁的证据。

且还需要提交以下证明自己满足起诉条件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2、工伤案件不可以直接起诉。

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先要走仲裁前置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才可起诉至人民。提起诉讼,需要经过下列程序才可以起诉:

(1)必须先要申请工伤认定,若伤情严重的,还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获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凭认定工伤决定书等证据,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履行工伤待遇赔偿的前置程序;

(3)如果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裁决结果不服,必须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二、工伤起诉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工伤起诉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受伤者身份证、门诊病历本等。

此外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医院住院病历;

(2)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

(3)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或收条;

(4)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5)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鉴定费;

(6)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2、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害的程度等基本情况。

(2)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

(3)诊断证明,甚至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职工死亡的,需要提交死亡证明。

(5)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需要提交交通事故认定书、路线图、甚至考勤管理制度等。

(6)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需要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7)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他人暴力伤害的,需要提交机关的证明材料或者是人民的判决书。

因为工伤赔偿引发的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对于此类纠纷,是不能直接向起诉的,若是想要起诉,需要向提交相关证明自己已经提出了劳动仲裁申请的材料,这是由于现行法明确规定了劳动仲裁是起诉的前置程序,对于没有申请仲裁直接向起诉的,会驳回诉讼请求。

相关内容:工伤赔偿纠纷找什么部门

一、工伤赔偿纠纷找什么部门

工伤事故应该找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工伤科或者劳动科进行处理。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或职工本人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拿到鉴定结果后,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递交相关材料,申请工伤赔偿。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应当及时送往医疗卫生机构治疗;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赔偿出现纠纷该如何办

1、工伤赔偿出现纠纷,工伤职工可以先向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2、若协商不成,不愿协商的,可以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若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大家一定不要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论你是何种职业,在干何种事情,只要是在工伤认定范畴之内的,都会予以认可!如果你遇到了工伤纠纷、工伤异议、工伤认定等问题,自己又不知道如何办,一定要找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切勿畏手畏脚而错失工伤认定及相关补偿赔付的最佳时间!

工伤赔偿没有伤残等级该怎样办?

停工留薪期(治疗工伤期间)的待遇应当按照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且不低于最低工资计算,住院期间的住院伙食费按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计算,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单位派人或者请人),看病的交通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国家规定范围的,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除外)也都由单位来承担。至于精神损失么,没有标准,双方协商。

工伤赔偿单位可以不赔精神损害吗

可以。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在于抚慰。受害者在得到工伤保险赔偿后,因其精神受到极大的刺激和伤害,还需精神抚慰的,应给予一定的精神赔偿金。

我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均规定工伤职工除依照工伤保险法规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外,仍有权依照民事法律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

《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遭受非法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之诉,人民应当受理。根据该条规定,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受到伤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所以工伤职工在执行工作职责中,生命权、健康权受到伤害,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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